环境与化工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的通告

2022年04月14日 15:18  点击:

全体2022届、2023届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推进学校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再次重申教育部“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凡发现上述行为的,请及时通过电话或在云资环APP“师生诉求”通道向环境与化工学院反映和投诉,对违反“四不准”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31—8798868、18993111758

监督举报邮箱:fengxdong@lzre.edu.cn

院部电话:18993111759、13295151053, 邮箱:2298197691@qq.com

云资环APP“师生诉求”通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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