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自 2020 年 12 月院务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兰资环院[2017]216 号)同时废止。
下一条: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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