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评价机构(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应在评价成绩确定后通过网站等方式对每个批次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以真实姓名通过邮件、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职业技能鉴定评价站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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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第二期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鉴定结果
